F2C资讯:新西兰四类农产品已触发2020年度适用协定税率的可进口水平数量
昨日,海关总署发布了2019年第215号,关于2020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。
2019年,以在途方式触发2020年度适用协定税率可进口数量的新西兰农产品包括:
第一类农产品未浓缩及未加糖的乳及奶油(税则号列04012000、04014000、04015000);
第二类农产品固状乳及奶油(税则号列04021000、04022100、04022900),以及浓缩但未加糖的非固状乳及奶油(04029100);
第三类农产品黄油(04051000)和其他从乳中提取的脂和油(04059000);
第四类农产品未熟化或未固化的鲜乳酪(04061000)、经加工的乳酪(磨碎或粉化的除外,税则号04063000)以及其它乳酪(04069000)。
其中,2020年度进口新西兰第一类和第二类农产品不能继续适用协定税率。四大类农产品进口时需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
而根据该规定,当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数量超过触发水平时,除可适用协定税率的在途农产品外,超量进口的有关农产品适用最惠国税率。
从《进一步降税的进口商品协定税率表》(详情请点击:降了降了!这些进口食品明年1月1日开始降税了)来看,有关农产品的关税将回调至10%~15%。